点击: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3-07-06 11:51
红斑狼疮妇科的饮食常识!红斑狼疮妇科是妇科中的一种,严重困扰了人们的生活,下边一起来详细了解下红斑狼疮妇科饮食常识。
一、食物的忌口:
辣椒、青椒、大蒜、大葱、韭菜、桂圆等过于热性的食物,并不绝对忌口,但不宜多食、常食。香菇、芹菜、草头,能引起光敏感、面部红斑、皮疹,故SLE患者不宜食用。
药酒或补酒进行治疗,不宜饮酒,以免加重病情。香烟中的尼古丁等有害成分,能刺激血管壁而加重血管炎,应戒断。
羊肉、狗肉、马肉、驴肉、鹿肉等,由于性温热,使用后不仅会加重病人的内热症状,而且在临床上发现个别病人,会加重狼疮的病情,并造成不良的后果,不宜使用。
二、药物忌口:
人参、西洋参、绞股蓝含有人参皂甘,能提高人体免役功能,但会增加免疫球蛋白数量,使免疫复合物增多,激活抗核抗体,从而加重和诱发SLE。因此,人参、西洋参、绞股蓝及其复方制剂、药品保健品等均应慎用。
补骨脂、独活、紫草、紫浮萍、白蒺藜、白芷,这些药物除非对症治疗的需要,否则只可以短期使用,但不可常用。
有些药物对正常的肝肾功有所影响,一旦出现肝肾功能损害的情况,则会因服用而加重病情,这些药物有生甘遂、杜仲、佩兰、木通、铁树叶、望江南子、萱草根、苍耳子、川楝子、苦楝根皮、黄药子等,临床应避免使用。
红斑狼疮妇科的饮食常识!以上就是对红斑狼疮妇科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