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3-07-06 11:48
任何疾病在治疗过程中都要了解一些饮食注意事项,红斑狼疮妇科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之中,有一些禁忌是需要患者朋友了解的,这是因为如果不注重自我的护理,很有可能就导致病情的加重,那么有哪些是需要患者注意的禁忌呢?

一、食物的忌口
1、辣椒、青椒、大蒜、大葱、韭菜、桂圆等过于热性的食物,并不绝对忌口,但不宜多食、常食。
2、不宜饮酒,也不能随便用,药酒或补酒进行治疗,以免加重病情。香烟中的尼古丁等有害成分,能刺激血管壁而加重血管炎,应戒断。
3、羊肉、狗肉、马肉、驴肉、鹿肉等,由于性温热,使用后不仅会加重病人的内,热症状,而且在临床上发现个别病人,因此加重狼疮的病情,并造成不良的后果,故不宜使用。
4、香菇、芹菜、草头(南苜蓿、紫云英,能引起光敏感、面部红斑、皮疹,故SLE患者不宜食用。
二、药物忌口
1、有些药物对正常的肝肾功,能并无影响,但是,一旦出现肝肾功能损害的情况,则会因服用而加重病情,这些药物有生甘遂、杜仲、佩兰、木通、铁树叶、望江南子、萱草根、苍耳子、川楝子、苦楝根皮、黄药子等,临床应避免使用。
2、人参、西洋参、绞股蓝含有人参皂甘,能提高人体免役功能,但人参既能提高人体的细胞免疫,同时又能提高人体的体液免疫,增加免疫球蛋白数量,使免疫复合物增多,激活抗核抗体,从而加重和诱发SLE。因此,人参、西洋参、绞股蓝及其复方制剂、药品保健品等均应慎用;一般不宜使用。
3、能引起光敏感的药物:补骨脂、独活、紫草、紫浮萍、白蒺藜、白芷,这些药物除非对症治疗的需要,否则只可以短期使用,但不可常用。
上述便是妇科专家为您介绍的,红斑狼疮妇科患者在护理中需要注意的禁忌,最后祝愿患者朋友们可以早日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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