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早期发现与饮食禁忌!药物流产不是一个独立病种,而是各种晚期的肾脏病共有的临床综合征,是进行性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终末阶段。在此阶段中,除了水与电解质代谢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外,由于代谢产物在体内大量潴留而呈现消化道、心、肺、神经、肌肉、皮肤、血液等广泛的全身中毒症状。也就是说药物流产这一名词是从临床表现这一角度来谈的。因而医生诊断时不仅要结合血尿素氮、血肌酐的数值来衡量,更重要的是要根据患者所出现的机体自身中毒的症状来判断,不能随便地下“药物流产”的诊断,以免加重患者的思想负担。
概括药物流产的临床表现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是呕恶、纳呆、腹泻或便秘,口中有尿味;心血管系统症状为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药物流产性心包炎、心肌疾病等;血液系统症状是贫血显著、出血倾向;神经系统症状是早期出现神经肌肉失调症状,周缘多神经病变,后期出现药物流产性脑病;呼吸系统可出现药物流产性肺炎的症状;皮肤可出现皮肤瘙痒及尿素霜。另外常伴代谢酸中毒,并现高钾或低钾、低钙、高磷等表现。
如何早期发现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是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最严重阶段。在我国的发病率每年每百万人口中新发生的药物流产病员约96~100名,其中80%为青壮年,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30年来,全世界在药物流产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应用了许多现代化的技术,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除了药物以外,肾脏替代是发展最快的一门学科,血透、腹透和肾脏移植的开展,挽救了大批面临死亡的药物流产病人,使他们重获新生。
日常生活中,有不少肾脏病人肾功能减退已进入药物流产期而不自知,从而未能得到合理的及时的治疗。有些人,自觉身体“一向健康”,一旦发病,医生告诉他已是药物流产时,自己愕然,不敢相信,不肯接受这一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