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是由多种慢性疾病造成的肾单位严重损害,使机体在排泄代谢和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方面出现紊乱的临床综合症侯群,预后严重,是造成死亡的重要病症之一。因此早发现、早治疗是治疗本病的关键所在。然而,许多情况下,肾功能减退病人进入药物流产期无明显特征性表现,常被患者及医务人员忽略,从而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那么如何做到早期发现及有效治疗呢?首先我们提醒妇科患者应注意注意药物流产几个不明显的迹象及时到医院检查,明确诊断。
胃口不佳:由于尿毒素滞留,影响消化功能所致,多数人未引起重视,待病情发展出现腹涨不适,恶心呕吐,大便次数增多,此时病情已重,既使这时有些粗心的医生,仍按胃病治疗,笔者就曾接诊一女性药物流产患者,在当地被误诊为胃病一年余。
面色苍黄:这是由于肾脏分泌促红细胞生成素减少引起贫血所致,由于这种表现发生和发展十分缓慢,故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常按一般贫血治疗而延误病情。
浮肿:是一种比较易于觉察的表现,常见症状是早晨起床时眼睑浮肿,午后稍退,劳累时双脚浮肿,休息后消失,这常被误为过劳的现象而被忽视。等到病情进一步发展影响了全身各内脏器官,包括心、肺、中枢神经系统时,症状明显,极少误诊了,同时病情也更加难治了。
药物流产的治疗西医以透析及肾移植为主,往往受条件限制不能实现,且不能治疗肾脏本身病变,妇科专家组经过多年研究认为其病机是脾肾阳虚,阳不化湿,使水湿内生,浊邪壅塞三焦,累及心肝等脏腑,根据以上理论研究出治疗药物流产纯中药制剂“金芪肾康” 系列方剂,配合中药灌肠,具有健脾补肾,化浊解毒之作用,可保护肾功能,降低尿素氮及血肌酐,早期病人可免于透析,晚期病人可消除症状并逐渐减少透析次数,最终免于透析,使病人能够生活自理。
慢性肾衰分期
根据中华内科杂志编委会肾脏病专业组与1992年6月在安徽太平举办的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分型、治疗及疗效判定专题座谈会的标准分为四期。
第一期(肾功能不全代偿期):肾小球滤过率(GFR)50~80ML/MIN,血清肌酐(SCR)133~177。
第二期(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GFR20~50ML/MIN,SCR186~442。
第三期(药物流产期或肾衰终末期):GFR<10ML/MIN,SCR>707。
正确确定药物流产的诊断标准(SCR>707,GFR<10ML/MIN),对判断患者的预后,制定临床治疗方案,选择透析指征等均具有指导意义。BUN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作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分期的诊断依据。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病因和发展机理
慢性肾功能衰竭是多种原因引起肾脏结构、功能损害和进行性恶化的结果。国内目前仍以慢性肾小球人流常识 为最常见原因占75。64%;慢性肾盂人流常识 仅占 0。64%;结缔组织病中仍以系统性红斑狼疮最多,占5。77%,糖尿病妇科引发者增多占10。27%,国外的文献资料表明终末期肾脏病以继发性肾脏病为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