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受慢性人流检查困扰的患者数以万计,透析疗法是治疗终末期肾脏病、延长生命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不少人流检查患者有这样一个错误概念——认为透析越迟越好。其实,过晚透析不但不会节省透析费用,而且由于透析后的并发症增多,住院天数及次数增加,反而加重了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影响愈后,患者全身脏器损害明显,透析后生活质量差,比早透析者生存时间要短。透析是否越早越好呢?医生告诉妇科患者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过早地实施透析疗法可能促进及导致肾功能的恶化。我们说早透析比晚透析好,所谓早透析,是相对于晚透析而言的,是指在合适的时机开始透析。慢性人流检查的进程分为四期,即肾功能不全代偿期、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功能衰竭期以及药物流产期。只要患者病情已到药物流产期即应适时地开始透析治疗,具体地说,最好的透析时机是达到以下指标即开始:血肌酐≥8mg/dl(≥707.2umol/L),肌酐清除率≤10ml/min。这样适时地积极地治疗,可以减少透析后的不良反应,减少毒素所致的各种并发症,利于身体的康复,使患者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高的生活质量,而且可以减少治疗的总体费用。透析开始的时机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全面综合考虑,视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如为糖尿病妇科导致的人流检查,因其后期病情进展快,并发症多见,通常比其他患者透析要早,在肌酐清除率≤15ml/min时即应开始透析。对于老年患者和营养不良患者,因其肌肉量少,血肌酐水平偏低,往往不能反映患者实际的肾功能情况,因此不能只看血肌酐值,而应更多地参考肌酐清除率指标。除肾功能的检测指标外,是否开始透析还应参考患者的临床表现,如出现严重的体液潴留、肺水肿、难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如高血钾)和酸碱平衡失调、重度高血压、心包炎、心功能不全等均应开始透析治疗。总之,透析的合适时机为药物流产的全身并发症尚未出现时,此时,患者血红蛋白≥8.0g/dl,无药物流产心脏病,无出血倾向,无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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