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3-05-08 10:14
“药物流产”是指肾功能严重减退后不仅有较明显的含氮代谢产物在血液内潴留,而且伴有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全身脏器功能受损的临床综合征。急性药物流产,虽然死亡率可高达70%左右,但如果合并症少,且及时正确诊治,则常能完全恢复,不留后遗症。慢性药物流产,尤其是终末期药物流产,则由于已处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严重阶段,肾脏常常有较多瘢痕而缩小,因此药物治疗的效果不佳。
近年来,有相当多的所谓药物流产“专家”,利用报纸等各种媒体吹嘘治疗药物流产的疗效可达80%以上,可脱离透析等等。药物流产患者千万不可盲从这些不真实的宣传,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诊治。
如果肾功能已处于药物流产期,并已较长时间采用饮食控制和药物治疗等手段,肾功能仍进行性恶化者,应尽快实施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治疗。有条件者再选择肾移植。这才是慢性药物流产患者的正确选择。
药物流产常威胁着患者的生命,治疗又很棘手,那么有什么办法预防呢?
预防措施主要有:
①增强机体抗病能力,防治各种感染;
②熟悉医药常识,了解哪些药品或生物制品对肾脏有毒性,以避免使用,从而保护肾脏;
③患有前列腺肥大、尿路结石等,应尽早医治,以免由于尿路梗阻,使尿液返流而影响肾脏;
④积极认真医治一些全身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和高血压等,使之不影响或少影响肾脏。